(2017年4月25日江岸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次主任会议通过,2020年7月14日江岸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五十八次主任会议修订)
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江岸区人大常委会的综合性工作机构,受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对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按照区委的部署要求,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提出贯彻意见和建议。
二、围绕区人大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和需要审议决定的重大事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典型经验,掌握和综合全区主要工作情况,为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依据。
三、组织起草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工作总结、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以及其他重要材料。
四、组织完成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等会务保障工作,组织协调以区人大常委会名义举办的各种全区性活动。
五、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协调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的有关工作,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工作联系,负责与区委、区政府、区政协办公室的联系协调工作。
六、督促检查区人民代表大会、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文件、决议、决定的执行和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落实,并及时反馈情况。
七、负责区人大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区人大常委会网站的维护管理、机关信息化、办公自动化建设管理工作。
八、负责区人大机关绩效目标工作、日常学习、管理和服务协调工作,督促绩效目标、各岗位职责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九、负责统一受理和办理区人大机关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督办各级领导批示的信访事项,协调落实重点信访件的办理工作。
十、统筹区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登记,移送相关专门(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查,并按规定进行备案。
十一、负责区人大机关的文书、机要、人事、档案、财务、印鉴、年鉴、党史资料征集编纂等工作。
十二、负责区人大机关离、退休老干部的学习、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和有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