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工作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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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03-09 11: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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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区委十一届四次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区的有机统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打造核心区,展现新江岸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围绕发展和民生扎实开展监督 围绕中心施监督,服务大局促发展,坚持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结合,依法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区委决策的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经济计划运行、财政预决算、财政审计等工作情况的报告。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加强预算管理,规范预算执行,继续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监督,推动预算绩效监督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工作的监督,确保财政投入有效拉动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开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前期调研,助推规划编制的前瞻性、务实性和可行性。 二是加强对依法治区工作的监督。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六五” 普法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公、检、法机关办案质量情况的报告。对《政府采购法》《档案法》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区法院立案登记制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三是加大对民生工程建设的监督。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教育、医疗、养老等列入人大监督重点,尤其对后湖地区医疗卫生配套设施建设和城中村改造还建房项目及配套设施建设,加强跟踪督查。督促政府“十大民生指标”工作有序推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农贸市场整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等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是加强对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房屋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加强对“三旧”改造等工作的监督。组织人大代表视察环境保护工作,督促区政府继续开展以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为重点的环保世纪行活动。加强对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园林绿化、民防等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政府做好基本生态控制线内既有项目改迁实施工作。 五是加强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规范区政府法规性文件报备范围、审查方式、审查程序,确保工作实效。 六是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拓展监督渠道,继续开展专题询问和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开展对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专题询问。 二、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 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抓大事、议要事。把事关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作为人大工作的重点进行讨论,适时依法依规作出决定。一是依法依规决定重大事项。继续贯彻落实《江岸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暂行规定》和《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审查监督的暂行办法》。二是高度关注和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继续关注江岸金融产业带、汉口历史风貌街区保护利用、二七沿江商务区和汉口科技新城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三是依法行使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的有机结合。严格按照《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和《江岸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进一步完善任免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继续坚持和完善拟任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报告等制度,适时组织受任干部向《宪法》宣誓。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不断提升人事任免工作严肃性、规范性。四是依法贯彻重大决定。继续加强对会议决定、审议意见等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进一步提高科学监督、民主监督、依法监督水平。 三、继续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坚持和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参与决策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和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一是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工作。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菜单式选学等形式,组织代表学习法律、法规和代表工作知识。坚持重大工作向代表通报,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坚持“两联系”等工作制度。继续开展“走访代表月”等活动,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年走访代表不少于50人(次)。充分发挥代表工作室阵地作用,探索代表接待群众与代表小组日常活动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代表接待日制度,每位代表走访接待群众每年不少于2次。三是进一步拓展代表活动形式。健全完善省、市、区三级代表联动机制,充实代表活动内容,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全年市代表小组活动不少于5次,街道各代表小组活动不少于6次。四是强化代表履职监督考核工作。落实代表履职考核制度,全年组织50名代表回选区述职,接受群众监督,并开展人大代表履职评议。继续开展优秀代表和优秀建议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和自觉性。五是加大对议案和建议的督办力度。坚持重点督办、对口督办和“回头看”等制度,采取主任会议成员督办和委室调研检查相结合等形式,促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实。对承办建议数量多、任务重的单位和部门,上门开展专题督办,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结率。 四、不断加强常委会和机关建设 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巩固和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牢记使命忠诚履职,真抓实干勇于担当,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一是不断加强思想建设。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在纪念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实施意见,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提出科学建议,切实提高履职水平和常委会会议质量。二是继续加强制度建设。继续健全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议事规则和其他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促进常委会及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常委会工作机构和人大街(道)工委建设,定期听取基层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形成职责明确、分工负责、规范有序、务实高效的运作机制。三是继续加强作风建设。密切常委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依法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继续做好常委会主任联系重点建设项目、重点企业的工作,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督办重点建设项目的完成。四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建设。全面深入开展以学法、用法、守法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活动,促进常委会与机关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全面提高依法履职水平。加大对外宣传工作力度,加强信息和网站建设工作。继续做好信访工作。 服务新常态,引领新发展。把党中央加强人大工作、人大履职、人大建设的要求与区人大的具体工作相结合,尤其在改民生、维民权、保民安、增民福、凝民心上有所作为,全面提高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努力建设“学习型、和谐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团队,不断增强人大机关的凝聚力和创造力。 (工作要点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附件一: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 附件二: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常委会会议召开时间及议题预安排 附件三: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2015年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计划 附件四: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视察调研工作计划 附件一: 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代工委) (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农贸市场整顿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财工委) (三)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财工委) (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教工委) (五)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房屋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城环工委) (六)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法工委) (七)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法工委) (八)听取和审议区公、检、法三机关关于2014年度办案质量自查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法工委) (九)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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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二季度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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