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提出的奋斗目标和任务,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在迈向新征程,实现新跨越中,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建设创新活力城区、幸福美丽江岸作出新的贡献。为全面完成区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现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全力推动江岸跨越发展
1、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掌握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要把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与贯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把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各项要求贯穿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全过程,确保全会精神落地生根,把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生动实践。
2、进一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党的观念,落实到人大工作中就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进一步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和完善党组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人大常委会的重要事项由人大常委会党组报请区委批准后再进入法定程序。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把区委的主张转化成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
3、加强对创新发展的跟踪推进。按照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聚力改革创新,奋力拼搏赶超,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开启复兴大武汉新征程”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牢牢抓住“十三五”规划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首善标准、品质意识、品牌观念、法治思维、实干精神,在建设创新发展先行区、现代服务业中心区、老汉口历史文化核心区、法治示范区、生态宜居城区中,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推动重大决策、适时作出重大决定。围绕长江新城、长江主轴建设,发挥江岸优势,在全力打造“三区一带一城”中,加大监督支持力度,推进重点项目、重要工作的落实,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贡献力量。
二、坚持强化监督,促进各项事业发展进步
4、加强对经济运行工作的监督。密切关注江岸经济运行情况,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以及政府全口径财政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听取审议区政府经济计划运行、财政预决算和审计工作等专项工作报告;制定《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的办法》;开展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积极助推经济结构升级;及时开展对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实施、重要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等的监督调研,促进江岸经济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5、开展对民生工作的监督。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进富民惠民,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支持政府落实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发展优质均衡的社会事业、筑牢坚实有力的社会保障,补齐民生短板,不断增进人民福祉。依法监督政府实施好“美丽街区、幸福社区”建设计划一号议案。通过规划建设一批特色街区,纵深推进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环境品质提升,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幸福在身边、美丽在眼前。
6、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监督。突出环境保护主题,继续组织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绿色发展理念和环境保护意识。大力推进“四水共治”,实现系统、科学、依法治水。认真执行环境与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推进社会普遍关注的环境问题的解决,扎实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强污染综合防治,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提升生态品质。
7、依法开展专题询问。结合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对贯彻实施《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情况进行专题询问。继续改进专题询问的方式方法,加强跟踪督办,做好问后落实、整改,体现专题询问的权威性、严肃性。
三、坚持发扬民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8、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工作。要把新一届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作为今年代表工作的重点,采取区人大常委会集中培训与人大街道工委分层次培训等形式,认真做好代表培训工作。重点抓好宪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专题培训。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菜单式选学、法律法规讲座、学习考察、经验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人大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适时举办培训班,对区人大代表以及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9、进一步完善“两个联系”制度。完善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代表小组活动,主任会议组成人员“集中走访代表月”活动,全年走访代表50人次。坚持向人大代表通报常委会重要工作情况制度,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专门(工作)委员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推动“一府两院”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完善区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充分发挥代表“桥梁”作用,为民说话,替民解忧。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工作室规范化建设,创新代表联系群众方式。建立健全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诉求的处理反馈机制,拓宽和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发挥代表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作用。
10、积极推动代表充分履职。进一步突出人大代表主体地位,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保障代表依法行使权利,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组织好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等活动,深化和拓展代表联组活动新方式,积极探索发挥代表作用的新途径。加强与代表所在单位的沟通联系,通报相关工作安排,保障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办法,健全代表履职激励和约束机制,规范代表履职登记、报告履职情况、辞职等制度,进一步增强代表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代表自我约束力,更好地促进代表履职尽责。
11、强化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坚持和完善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人大代表参与督办、专门(工作)委员会跟踪督办议案和建议制度,组织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和视察。开展议案建议办理“面对面”活动,加大协调督办、跟踪督办、现场督办力度。督促政府部门完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和办理工作通报制度,支持代表参与、跟踪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推动议案建议办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督促承办单位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
四、坚持法治建设,着力营造和谐社会环境
12、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区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意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采取多种形式,突出宪法宣传教育,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听取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并作出决议,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13、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加强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对《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武汉市中小学校安全条例》等实施情况的检查,保证法规正确有效实施。监督“一府两院”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法院、检察院落实好司法体制改革,支持“两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构建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14、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完善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扎实开展好对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依法审查、规范登记工作。坚持对社会普遍关注、事关民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和重点审查,增强备案审查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5、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大信访工作机制,加大涉法涉诉和重要信访件督办力度。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的受理、分析、交办、督查、督办和反馈工作,依法推动解决来信来访反映强烈、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认真抓好信访信息综合分析,为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信息和服务。
五、坚持依法任免,确保党委意图顺利实现
16、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确保区委的主张和意图得到实现。坚持和完善拟任命人员任职资格审查、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颁发任命书等制度。通过严格规范的任命程序,进一步强化受任干部的法律意识、公仆意识、群众意识。
17、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积极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培育宪法信仰,彰显宪法权威,真正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树立宪法至上的观念和坚定的法治信仰,使被任命人员增强对宪法的敬畏感,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审慎行使权力。
六、坚持完善机制,切实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
18、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突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政治理论学习,着力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推动人大机关党员干部学做互进、知行合一。抓好法律法规学习,增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法治意识。开展人大干部学习培训工作,制定实施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计划,提高常委会及机关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深化作风和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加强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转变文风会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一条禁令,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
19、加强组织制度建设。以贯彻落实省市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切实抓好《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定》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常委会机关的组织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核心作用。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创新,进一步健全完善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门(工作)委员会及机关工作制度,对常委会和机关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修改完善,推进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强对人大街道工委工作的联系指导,定期听取基层对人大工作的意见,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20、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从严管理机关干部,使机关干部做到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养成,规范权力行使,培育优良作风,保持廉洁自律。推动机关干部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不断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加强文明机关建设,持续优化工作作风,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谐型机关,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
21、加强宣传和理论调研工作。利用国家“宪法日”等重大活动,开展宪法专题宣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人大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注重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协作,做好常委会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提高宣传实效,扩大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加强与市人大的联系,积极争取工作指导和支持。加强与其他兄弟城区人大的学习交流,不断改进我区人大工作。深化理论研究,重点围绕创新人大监督工作、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等问题,结合实际,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加强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促进工作落实。
工作要点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附件:1、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
2、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常委会会议召开时间及议题预安排
3、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2017年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计划
4、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视察调研工作计划
附件1
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并作出决议(3月)
2、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3月)
3、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5月)
4、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情况的报告(7月)
5、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园林绿化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7月)
6、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9月)
7、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9月)
8、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报告(11月)
9、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11月)
10、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11月)
1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办好十大民生实事”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11月)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决定重大资金、重点项目和决算等报告(财经委)
1、审议决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区国资公司增加资本金注入的报告(1月)
2、审议决定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武汉市第八医院迁建项目资金计划的报告(1月)
3、听取和审议关于区环保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5月)
4、听取和审议关于区科技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5月)
5、听取和审议关于大智街道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5月)
6、听取和审议关于塔子湖街道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5月)
7、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7月)
8、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7月)
9、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6年区本级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6年区本级决算(9月)
10、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6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9月)
11、审议决定区政府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报告(9月)
12、审议决定区政府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报告(9月)
1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11月)
三、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1、市区联动,配合市人大开展《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工作(时间待定)
2、市区联动,配合市人大检查《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情况(7月)
3、检查《武汉市中小学校安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9月)
四、专题询问
对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情况进行专题询问(9月)
附件2
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常委会
会议召开时间及议题预安排
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1月下旬)
1、审议决定人事任免事项
2、审议决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区国资公司增加资本金注入的报告
3、审议决定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武汉市第八医院迁建项目资金计划的报告
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3月下旬)
1、听取“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并作出决议
2、审议决定《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的办法》
3、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
4、审议决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增补旧城区改建项目纳入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5月下旬)
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关于区环保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关于区科技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关于大智街道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关于塔子湖街道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7月下旬)
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园林绿化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9月下旬)
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6年区本级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6年区本级决算
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6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4、审议决定区政府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报告
5、审议决定区政府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报告
6、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11月中旬)
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3、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4、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5、听取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6、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办好十大民生实事”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12月中旬)
1、审议决定区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人员建议名单草案
2、审议决定关于召开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3、听取和审议区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文件和筹备工作事项
附件3
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2017年
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计划
1、听取有关人事任免事项(1月)
2、讨论决定《武汉市江岸区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规则》(1月)
3、讨论决定《武汉市江岸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规则》(1月)
4、讨论决定江岸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1月)
5、听取“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并作出决议(草案)(3月)
6、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3月)
7、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增补旧城区改建项目纳入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3月)
8、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情况的报告(4月)
9、听取我区治理和规范中小学社会化培训办学工作情况的报告(4月)
10、听取我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情况的报告(5月)
11、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十三五”期间城乡规划情况的报告(6月)
12、听取我区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6月)
13、听取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7月)
14、听取区经济开发区工作情况的报告(8月)
15、听取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集中走访代表月活动”、督办重点建议情况的汇报(8月)
16、听取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分局三机关关于2016年度办案质量自查工作情况的报告(10月)
17、听取区社保处工作情况的报告(10月)
18、听取区2017年重点工程征收腾退工作情况的报告(10月)
19、听取我区文明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10月)
20、听取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11月)
21、听取区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人员建议名单情况(12月)
附件4
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
视察调研工作计划
1、调研科技企业孵化服务平台建设情况(4月)
2、视察调研全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情况(5月)
3、视察调研《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8月)
4、调研公办幼儿园开办情况(8月)
5、对区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实施“美丽街区、幸福社区”建设计划案》(一号议案)办理情况进行视察(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