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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18-02-02 16:34:00

2018年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

2018131日江岸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次会议通过)

 

2018 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面对新时代、新目标、新任务,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时代,担当新使命,按照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市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第二次会议精神要求,围绕江岸改革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加快推进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和“创新活力城区,幸福美丽江岸”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推进人大工作迈向新时代

1、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党的十九大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研究分析人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区的有机统一,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把地方人大的作用发挥好体现好。充分发挥区人大及常委会在推进江岸改革发展中的作用。

2、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第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聚力富民惠民、聚力改革创新、聚力拼搏赶超,围绕产业大提升、城区大建设、旅游大发展、民生大改善、基层大治理,找准推进江岸改革发展的着力点,对事关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定,切实加强对区政府、区监察委、区法院、区检察院的依法监督,在推动江岸建设成为武汉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区、世界亮点城市典范区中展现新作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大常委会重要事项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善于通过法定程序,把区委的主张转化成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

3、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有机统一。进一步完善拟任命人员任职资格审查、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颁发任命书等制度。规范任免工作程序,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确保区委的主张和意图得到实现。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确保人大及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人员宪法宣誓全覆盖,使被任命人员增强对宪法的敬畏感,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审慎行使权力。

二、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勇担人大工作新使命

4、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强化计划执行监督,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十三五”规划进行中期评估,听取审议区政府经济计划运行等专项工作报告,对计划涉及的经济指标和安排的重点项目,开展视察、检查和审议,推进计划的全面完成。加强财政预决算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听取审议区政府财政预决算和审计工作等报告,继续开展街道、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重点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建立财政预算联网监督体系,规范财政资金使用。

5、加强对民生和社会事业的监督。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增进民生福祉。重点围绕脱贫攻坚、生态环保、食品安全、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就业保障等公共服务和民生改善事项开展视察调研,依法跟踪监督,促进加快富民惠民步伐。支持区政府加大民生投入,全力办好“十件民生实事”,着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继续依法监督四水共治、城市建设管理、大气污染防治、历史文化风貌区、美丽街区幸福社区建设等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推进社会普遍关注的环境问题的解决,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6加强对依法治区工作的监督。采取多种形式,突出宪法宣传,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积极支持监察体制改革,依法监督区监察委员会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保证法律法规在江岸的正确有效实施,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制定出台“关于公、检、法三机关开展办案质量检查的工作办法,实现对三机关开展办案质量检查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督促公、检、法机关提高办案质量水平。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增强备案审查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7、加强监督工作方式的创新。完善审议报告、专题调研、专题询问、执法检查、备案审查等法定监督方式的综合监督机制,重点开展好专题询问和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今年,结合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对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继续改进专题询问的方式方法,增强询问的互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询问跟踪督办,做好问后落实、整改,体现专题询问的权威性、严肃性。

三、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开启人大工作新征程

8、加大代表参与江岸改革发展力度。安排代表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就重大决策和工作征求代表意见,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组织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召开政情通报会等活动,深化和拓展代表联组活动新方式,积极探索发挥代表作用的新途径。动员代表参与“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区,世界亮点城市典范区”建设,广泛开展视察调研,扩大“我为江岸发展献一策”活动成果。继续开展好“人大代表聚力脱贫攻坚”工作。

9、加大“两个联系”落实力度。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全年走访代表60人次;完善区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充分发挥代表“桥梁”作用,为民说话,替民解忧。充分利用人大代表工作室,发挥代表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作用;创新代表联系群众方式, 建立健全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诉求的处理反馈机制,拓宽和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

10、加大代表履职培训力度。运用集中培训、专题讲座、菜单式选学等形式,组织代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法律法规、代表工作等知识,提高代表的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适时举办培训班,对区人大代表以及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今年再组织100名左右代表赴全国人大培训基地进行集中履职培训。完善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办法,健全代表履职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代表思想作风建设,督促代表依法履行代表义务,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11、加大议案和建议督办力度。坚持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专(工)委跟踪督办、人大代表参与督办议案和建议制度。完善代表建议网上督办系统,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推动议案建议办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提高问题解决率和群众满意率。今年在持续监督推进“美丽街区、幸福社区”议案落实工作的同时,加大对“关于大力发展楼宇经济,打造现代服务业强区的议案办理工作的跟踪督办和落实力度。

四、加强人大自身建设,谱写人大工作新篇章

12加强政治建设。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引领方向、指导实践,切实提高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深化理论和业务学习,加强人大机关学习培训,提高常委会及机关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13、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推进议题安排科学化、议题审议专业化、知情知政信息化。健全常委会督办工作机制,加强决议决定执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督查。完善人大信访工作机制,加大涉法涉诉和重要信访件督办力度,依法推动解决来信来访反映强烈、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完善人大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促进常委会及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14、加强组织建设。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区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加强常委会及机关的组织机构建设,为人大工作开展创造有利条件。加强对人大街道工委工作的指导,推进基层人大工作创新。加强与市人大和其他兄弟城区人大的联系、学习交流,不断改进我区人大工作。加强人大干部的培养和使用,激发机关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提升干部综合素质。

15、加强能力建设。通过多种学习方式,提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履职为民、服务群众的能力,践行法治、依法办事的能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能力。深化理论研究,围绕创新人大监督工作、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等,开展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促进人大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和宣传队伍建设,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增强人大宣传工作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不断扩大人大宣传影响力。

16、加强机关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 持续优化工作作风,从严管理机关干部,努力建成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领、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工作要点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附件:

12018年区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预安排

22018年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题预安排

32018年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

42018年区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工作计划

 

 

 

 

 

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

2018131

 

 

 

 

 

 

 

 

 

 

 

 

 

 

 

附件1

 

2018年区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预安排

 

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1月下旬)

1、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

2、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

4、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办案质量进行检查的办法

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3月下旬)

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2、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3、审议决定人事任免事项

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5月下旬)

1、听取和审议关于一元街道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关于二七街道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关于区工商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关于区水务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7月下旬)

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对区人民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4、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武汉市旅游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9月下旬)

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区本级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7年区本级决算

2、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3、审查批准区人民政府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报告

4听取和审议全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区公共卫生业务用房、八医院迁建项目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11月下旬)

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分局三机关关于2017年度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2、审查批准区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报告

3、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关于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4、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

5、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6、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办好民生十件实事”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12月中旬)

1听取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2审议决定区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人员建议名单草案

3审议决定关于召开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4、听取和审议区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工作事项

 

 

 

 

 

 

 

 

 

 

 

 

 

 

 

 

 

 

附件2

 

2018年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题预安排

 

1、听取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1

2、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办案质量进行检查的办法(1月)

3、通过2018年区人大代表外出学习培训方案(2月)

4、听取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督办重点建议的安排(2月)

5、听取人事任免有关事项(3月)

6、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4

7、通过《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工作方案》4月)

8、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5月)

9、听取江岸区社保处工作情况的报告(6月)

10、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水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6月)

11、通过《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工作方案》6

12通过《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武汉市旅游条例>实施情况的工作方案》6月)

13、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7月)

14、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武汉市旅游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7月)

15、听取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7

16、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报告(8

17、听取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督办重点建议情况的汇报(8月)

18、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9月)

19、听取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情况的报告(10

20、听取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10月)

21、听取区建设局关于历年城建计划项目清欠资金工作情况的报告(10月)

22、听取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11月)

23、通过区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人员建议名单(草案)(12月)

24、听取区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选举和表决办法(草案)(12月)

 

附件3

 

2018年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1

2、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1月)

3、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1月)

4、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办案质量进行检查的办法(1月)

5、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3月) 

6、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3月)

7、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5月)

8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7月)

9、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7

10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武汉市旅游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7月)

1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7月)

12、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9)

13听取和审议全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区公共卫生业务用房、八医院迁建项目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9月)

14、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分局三机关关于2017年度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11月)

15、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11月)

16、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办好民生十件实事”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11月)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报告(责任部门:财经委)

1、听取和审议关于一元街道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5月)

2、听取和审议关于二七街道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5月)

3、听取和审议关于区工商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5月)

  4、听取和审议关于区水务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5月)

5、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7月)

6、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7月)

7、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区本级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7年区本级决算9月)

8、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9月)

9、审查批准区人民政府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报告9月)

10、审查批准区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报告11月)

1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关于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11月)

12、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11月)

三、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1、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4

2组织《武汉市旅游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6

3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7

四、专题询问

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9月)

 

 

 

 

 

 

 

 

 

 

 

 

 

 

 

 

 

 

 

 

附件4

 

2018年区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工作计划

 

1视察、调研全区科技创新发展工作情况7月)

2、视察、调研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9月)

3视察、调研“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情况(10月)

4、视察、调研“美丽街区、幸福社区”2018年建设工作情况(11月)

5、对区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大力发展楼宇经济,打造现代服务业强区的议案》(一号议案)办理情况进行视察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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