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
(2019年1月29日江岸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2019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落实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聚力构建高质量现代产业体系、聚力打造高质量生态宜居城区、聚力增加高质量民生服务供给和高标准抓好军运会综合保障,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加快建设“创新活力城区、幸福美丽江岸”,为江岸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作出积极贡献。
一、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上求实效
1、始终坚持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在区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作用,聚力推进高质量党建,加强人大系统党的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3、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坚持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和依法履职全过程。按照区委“改革开放再出发,拼搏奋进新时代,努力在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列”的要求,以实际行动认真落实好区委决策部署,做到与区委合拍合力、同频共振。巩固和拓展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成果,落实长效机制。
4、依法行使好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统一,进一步完善任免工作制度,规范任免工作程序,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依法做好机构改革人事任免工作,保障机构改革有序进行,确保区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
二、在切实推动江岸高质量发展上求实效
5、围绕中心工作依法作出决定。要坚持把保障和促进江岸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其行权履职的首要任务,努力争做经济建设的参与者、实践者和推动者。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汉口滨江国际商务区“北进西扩”计划等,为保障和促进江岸高质量发展适时作出决议决定,确保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6、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落实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区人大报告制度,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壮大“四新经济”规模等,听取审议政府提交的相关报告。关注民营经济发展,推动民营企业发展难题的破解,督促政府加大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保证作出的决议决定得到有效执行。
7、强化对经济运行工作的监督。加强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以及区政府全口径财政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开展对区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实施、重要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等的监督调研。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完善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机制。落实区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推进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开透明。
三、在切实履行人大法定职责上求实效
8、加强民生和社会保障监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聚焦民生福祉主目标,督促政府办好“民生十件实事”,推进民生和社会事业的落实,全面提高民生供给质量。围绕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事项,通过依法听取专项报告、组织视察调研、提出审议意见、加强跟踪督办等措施开展监督。
9、把握重点工作落实监督。紧扣“军运会”筹备保障,加强城市综合环境整治督导,推动城区功能品质提升。关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我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强汉口历史文化风貌区示范片建设、“设计之都”创意中心建设、文化惠民工程、纵深推进全域旅游大发展等工作监督,大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10、全面推进法治江岸建设。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全力促进法律法规在我区的正确贯彻实施。加大对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支持力度,适时听取工作情况报告。继续推进公检法办案质量检查,更好为全区发展稳定提供司法保障。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推动依法行政。加强人大信访工作,依法依规处理信访反映问题,推动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11、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完善监督工作机制,采取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执法检查、满意度测评等多种形式,加强人大监督的实效性。加强跟踪问效,强化督办措施,督促有关方面认真落实代表意见建议、常委会审议意见等,加强人大监督的严肃性。
四、在切实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上求实效
12、注重落实“双联系”制度。坚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不断完善代表反映群众意见的处理反馈机制。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工作室、网上代表工作室和“人民议事厅”建设,实现代表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使人大工作始终顺应民心、尊重民意、关注民情、致力民生。
13、注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引导代表当好政策法律的宣传员、社情民意的传递员、改进工作的监督员,为江岸高质量发展凝聚智慧和力量。创新代表活动方式,围绕全区工作重点、群众关注热点、社会发展难点,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继续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等主题活动,使代表工作富有生机、充满活力。
14、注重强化代表服务保障。加大代表履职培训力度,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代表自学等形式,组织代表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和代表工作知识。通过组织政情通报会、专题询问会、“一府一委两院”重大决策征求意见会等,保障代表知情权、参与权。完善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和考核激励机制,加强代表履职宣传,充分展示人大代表新风采。
15、注重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加大议案和建议督办力度,重点加强对“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促进全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议案办理工作的跟踪督办并落到实处。开展代表建议专项视察和满意度测评,组织建议办理“面对面”活动,推进建议内容和办理结果公开,把代表建议转化为“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的具体举措和现实成果。
五、在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上求实效
16、推进人大机关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践行根本宗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健全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理论学习、集中宣讲、专题讲座、业务培训等方式,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17、推进人大机关作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区委实施办法,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把调查研究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功,接地气、聚民意、求实效。切实改进会风文风,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把更多精力放到重点工作的推动落实上。加强对人大街道工委工作的指导,开展与外省市区人大的学习交流,推进全区人大工作完善发展。
18、推进人大机关制度建设。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决策部署,健全专(工)委设置和职能。修订、完善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各项现有制度,促进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动“人大工作机制创新”专项改革,不断丰富和拓展人大工作的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加强人大机关干部的培养锻炼和交流使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人大队伍。
19、深化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人大依法履职实践的宣传。总结提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基层的创新实践。通过宣传江岸的地方人大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和取得的成效,让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深入人心。
工作要点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附件:
1、2019年区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安排
2、2019年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题安排
3、2019年区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工作安排
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1月30日
附件1:
2019年区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安排
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月)
1、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责任部门:办公室)
2、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法制委)
3、听取江岸区税务局关于税务工作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财经委)
4、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责任部门:代工委)
5、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机构改革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办公室)
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3月)
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关于基层法庭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法制委)
2、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责任部门:城工委)
3、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责任部门:教工委)
4、审议决定人事任免事项(责任部门:代工委)
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5月)
1、听取和审议球场街道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财经委)
2、听取和审议新村街道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财经委)
3、听取和审议区教育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财经委)
4、听取和审议区残联关于 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财经委)
5、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责任部门:法制委)
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7月)
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政府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财经委)
2、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财经委)
3、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责任部门:法制委)
4、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市政道路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责任部门:城工委)
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9月)
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区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9年区级财政决算(责任部门:财经委)
2、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财经委)
3、审查批准区人民政府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报告(责任部门:财经委)
4、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中部教育现代化实验区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责任部门:教工委)
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1月)
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财经委)
2、审查批准区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报告(责任部门:财经委)
3、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关于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责任部门:财经委)
4、听取和审议区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情况报告(责任部门:法制委)
5、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责任部门:代工委)
6、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办好民生十件实事”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责任部门:办公室)
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12月)
1、听取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责任部门:代工委)
2、审议决定区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人员建议名单草案(责任部门:代工委)
3、审议决定关于召开江岸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责任部门:办公室)
4、听取和审议区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工作事项(责任部门:办公室、各专工委)
附件2:
2019年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题安排
1、听取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1月,责任部门:办公室)
2、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2月,责任部门:教工委)
3、通过2019年区人大代表外出学习培训方案(2月,责任部门:代工委)
4、听取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督办重点建议的安排(2月,责任部门:代工委)
5、听取人事任免有关事项(3月,责任部门:代工委)
6、听取全区招商引资情况的报告(4月,责任部门:财经委)
7、听取关于落实省委巡视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汇报(4月,责任部门:财经委)
8、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美丽街区、幸福社区”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4月,责任部门:城工委)
9、听取全区债务工作情况的报告(5月,责任部门:财经委)
10、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房屋管理和住房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6月,责任部门:城工委)
11、听取全区全面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情况的报告(6月,责任部门:教工委)
12、听取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7月,责任部门:法制委);
13、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8月,责任部门:法制委);
14、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城区改造更新发展和城中村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9月,责任部门:城工委)
15、听取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关于2018年度办案质量自查工作情况的报告(10月,责任部门:法制委);
16、听取2019年江岸地区人大代表助力脱贫攻坚活动的情况报告(11月,责任部门:代工委)
17、听取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11月,责任部门:代工委)
18、通过区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人员建议名单(草案)(12月,责任部门:代工委)
19、听取区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选举和表决办法(草案)(12月,责任部门:代工委)
20、听取区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有关事项(12月,责任部门:办公室、各专工委)
附件3:
2019年区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工作安排
一、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1、检查《武汉爱国卫生促进条例》实施情况(5月,责任部门:教工委)
2、开展市、区联动执法检查(区人大各专(工)委)
二、专题询问
对全区全域旅游发展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9月,责任部门:教工委)
三、视察调研
1、视察、调研地方银行金融风险防控工作(4月,责任部门:代工委)
2、视察、调研区人民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建设情况(6月,责任部门:财经委)
3、视察、调研全域旅游发展工作情况(8月,责任部门:教工委)
4、视察、调研全区环保世纪行活动开展情况(10月,责任部门:城工委)
5、区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促进全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议案》(一号议案)办理情况进行视察(11月,责任部门:教工委)